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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鱼·体育中国入口桂林中院发布“尊重劳动 依法维权”典型案例

2024-04-27 14:16:38

  博鱼·体育中国入口桂林中院发布“尊重劳动 依法维权”典型案例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适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为营造“尊重劳动,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公布以下典型案例。

  被执行人云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刘某某与邓某某、刘某某、戴某某、刘某、邓某某劳务纠纷五案,经灌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判决云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刘某分别向申请执行人邓某某、刘某某、戴某某、刘某某、邓某某支付劳动报酬共计17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云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刘松发为主动履行义务。

  2022年7月,申请执行人邓某某、刘某某、戴某某、刘某某、邓某某分别向灌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灌阳法院调查核实,被执行人云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一个工程施工业务,遂组织了农民工进行施工博鱼·体育。工程完工后,因该公司涉及多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找多种理由拖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予支付农民工务工费。在执行过程中,灌阳法院执行干警按照法律规定多次查询、查控,查询到该公司近期新进了一笔工程款到该对公银行账户,及时对该公司账户内银行存款予以冻结。

  法院执行干警立即用被执行银行账户的资金分发给农民工务工费款项,并主动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有效保证了农民工务工费的正常发放。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明明有能力支付,却故意不发、长时间拖欠,这种行为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五起涉农民工务工费系列案件的顺利执结,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灌阳法院始终将涉农民工务工费类案件的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为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某琴与被执行人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黄某琴依据龙胜各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的龙胜劳人仲字[2021]第17号仲裁裁决书,于2022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核查,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被执行人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黄某琴双倍工资差额15912元。2.被执行人负担执行费139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报告财产令。本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进行查询,查询到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账户上有存款。本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对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的账户进行冻结后,划拨桂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银行存款16051.00元(其中标的款15912.00元、执行费13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现已履行完毕。

  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绝履行龙胜各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的龙胜劳人仲字[2021]第17号仲裁裁决书,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我院执行局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及时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在得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足够支付农民工工资,本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划拨了执行案款。我院充分运用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审、快结,打通农民工维权的最后一公里,让难走的讨薪路也有“终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受疫情影响,旅游业短期内受到冲击,涉旅游企业出现无力支付劳动者工资、银行等问题,若直接冻结账户、处置财产,将使企业陷入生存危机。本案通过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企业客运车辆采取“活封”执行措施,从而进一步缓解了企业压力。

  2020年桂林市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因疫情停工停产后,通知赵某军、黄某婷等六人在家等待复工,承诺支付其在家待工的生活费。但桂林市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了部分生活费后一直未通知六人复工,且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诉至法院后,秀峰法院判决桂林市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其六人生活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申请执行人赵某军、黄某婷等六人分别就与被执行人桂林市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等向秀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合计金额为1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桂林市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查询到桂林市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除旅游大巴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通过传唤桂林市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式督促履行,但公司暂无力支付款项。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查封并拍卖公司名下的旅游大巴以偿还所欠工资款项。执行法官经综合考量,且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决定对营运旅游大巴车辆采取“活封”,并暂缓对车辆的拍卖,使其能在恢复经营后快速盘活公司以偿还欠款。同时,在充分释明法律规定和善意执行理念后,希望当事人能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也按照执行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执结。

  以上六个案件涉及劳动者工资权益,属于涉民生案件,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秀峰法院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博鱼·体育,对涉民生案件做到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善意文明执行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在依法采取措施的同时,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在保障申请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益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林某某、唐某某等7人、申请执行人罗某某、黄某某等10人分别受雇于被执行人陈某某、被执行人杨某某为他们做事。完工后,被执行人却未支付工资,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均无故推脱,对农民工们避而不见,无奈之下,17位农民工分别将陈某某、杨某某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应于规定期限前给付劳务费,但被告却未按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黄某某、林某某等人则向永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福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启动立案执行程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当面约谈、利用电话沟通协调,多次作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为其释明法理,经过不懈努力,将农民工的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干警全力出击,短时间内集中执结了一批涉及工资、借贷等类型执行案件博鱼·体育,累计出动警力近百人次,涉及永福各个乡镇,结案7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的执行效果。永福法院围绕群众急难问题,解决群众急难之事,做群众满意之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